“逄先知: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是怎樣誕生的”
1954年的憲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 這部憲法的頒布和實施,在新中國的法制建設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這部憲法從起草到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歷時8個月和12天。 最初,陳伯達在1953年11月寫稿,但沒有被使用。 從1954年1月9日開始,毛澤東領導的憲法起草小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組成員為胡喬木、陳伯達、田家英。 這篇稿子,修訂了七八次,之后經過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又修訂了兩次。
1954年3月23日,毛澤東代表中國共產黨向憲法起草委員會正式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初稿)》。 3月23日至6月11日,憲法起草委員會相繼召開7次會議,對憲法草案進行討論和修訂。 其中,全國政協和各省市黨政機關、軍隊領導機關、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共8000人進行了討論,提出了5900多條編撰意見。
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主持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3次會議,提出了關于憲法草案證明的報告。 會議經過討論,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當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國人民討論,征求意見。 在這次會議上,傅作義委員作了如下發言。 在召集會議上,大家一致同意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國家元首。 但是被毛主席刪掉了。 但是,無法抹去億萬人民心中的愛。 越謙虛越偉大,越偉大越謙虛。 對這些話,毛澤東在會議上做了一點說明,他說:“有人說,從憲法草案中刪除個別條文是因為有些人特別謙虛。 不能這樣說明。 這不是謙虛,而是因為那樣寫不合適,不合理,不科學。 在我們這樣的人民民主國家,不應該寫那種不恰當的條文。 本來就不該寫,因為謙虛,所以不寫。 科學上沒有什么謙虛不謙虛的問題。 制定憲法是做科學。 在這里我要澄清一個事實。 有人認為毛澤東的這些話是對比拒絕了關于將這部憲法命名為毛澤東憲法的提議而說的,但實際上不是。
草案發表后的三個月里,全國各界共有1億5000多萬人參加了憲法草案的討論,提出了118萬件以上的編撰、補充意見、問題。 飽受幾千年封建專制統治之苦的中國人民,歷史上第一次享受了這樣充分的民主權利,享受了經過長期革命斗爭取得的勝利成果。 正如毛澤東所說,憲法是以征求廣大人民意見的方式起草的。 他還說,這次憲法起草成功的經驗之一是采用了將領導機關的意見和廣大群眾的意見相結合的做法,今后所有重要的立法都必須使用這種做法。
毛澤東起草憲法的明確指導思想是以事實為基礎的,即從當時中國的實際出發,參考了外國的憲法(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的)、中國過去的歷次憲法。 他認為制定本國憲法,參照他國憲法和中國歷史上的憲法是完全必要的。 人好的東西,結合中國國情吸收的壞東西,甚至反動的東西,都可以作為教訓。 毛澤東瀏覽了一些國內外憲法,翻開了書目,請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北京中央委員瀏覽。 這是中國共產黨高層領導人第一次系統地學習法律。
由于中國的憲法是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毛澤東重點研究了1918年的俄羅斯憲法、1936年的蘇聯憲法和東歐人民民主國家的憲法。 1918年的俄羅斯憲法以列寧寫的《被剝削的勞動人民的權利宣言》為第一篇擺在了前面。 毛澤東從那里得到了啟示,決定在憲法總綱前面寫前言。 序言這種形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一個優勢,一直維持到現在。 毛澤東還研究了資本主義憲法。 他說,對資產階級民主主義不能抹殺,不能說他們的憲法在歷史上沒有地位。 他認為1946年的《法蘭西共和國憲法》是一部比較進步、比較完備的代表資產階級內閣制的憲法。
在憲法起草的過程中,有一個問題。 有不同的意見。 憲法是不是寫綱領性的文案,是即將完成的任務。 1936年斯大林說,憲法只能承認事實,不能制定綱領。 胡喬木贊成斯大林這個意見。 毛澤東不贊成,他說:“法律通常在事實之后,但在事實之前也有綱領。” 1918年蘇聯·俄羅斯憲法中有綱領。 我們的憲法有兩部分,有綱領性的。 國家機關的哪些部分是事實,有些是將來的,比如三大改造等。
1954年憲法在文案上和結構上首要有以下優勢。
第一,從法律上保證實施過渡時期的總路線。
第二,從法律上保證國家民主化迅速發展。 憲法中關于國家機構和人民權利的各項規定,都從法律上保障了國家民主化的迅速發展。
第三,從法律上加強各民族團結。 憲法序言和總綱中明確指出,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享有自由平等的地位。 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各民族團結的行為。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該憲法是《共同綱領》的迅速發展。 1949年的《共同綱領》發揮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憲法的作用,憲法在起草時完全利用了《共同綱領》,保存了《共同綱領》中關于我國國家性質、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權利、民族政策等的各種基本基本基本內容,并作了十分詳細的規定。 所以憲法序言說,這部憲法以《共同綱領》為基礎,又是《共同綱領》的迅速發展。
第五,該憲法的結構和文案力求簡潔易懂。 條文共有106條、14000字,完全是用白話文寫的,不用也完全不用難懂的字。 由于憲法在全國人民中間普遍推行和普遍遵守,憲法起草小組在憲法的結構和副本方面采取了這樣的方針。 為了使憲法盡可能完整,憲法起草委員會邀請了法學家周鲇生和錢端擔任法律顧問,語言學家葉圣陶和呂叔湘擔任語言顧問。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出席會議的代表1197人,投票1197張,同意票1197張,全票通過。 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人民憲法誕生了。 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艱苦的斗爭,終于有了一部代表自身利益、體現民主和社會主義大體的憲法。
1954年憲法制定后的幾十年間,中國的經濟社會狀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1982年以來,根據新時期的實踐經驗,我國憲法經過了幾次編撰修改,但仍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是1954年憲法的繼承和迅速發展。
〔作者先知、原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主任、編輯審查〕復印件來源:《黨的文獻》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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