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王忠新:民國“鐵腕”管控 讓佛教產生“加速度”地衰落”
訴說文革的破天荒時,佛教界憤然不滿,由眾所周知的精英組成的國粉型返鄉團,興奮得仿佛淋了雞血,借題目造謠中傷。 在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重復無神論不容易,批判宗教不是更難嗎? 雖然馬上呼吁迫害宗教自由,但從道光年開始急劇衰退的佛教、道教、神祠等,在民國政府的嚴令和鐵腕的管理下,進一步產生了衰退的加速度。 為什么所有脈搏的感情,都不譴責控訴? !
1.新文化運動批判佛教作為反封建任務之一
中海外交在1919年巴黎和會上的失敗引發了五四運動。 這場偉大的反帝反封建的愛國運動爆發后,推行的新文化運動提出了打倒孔家店、打倒貞節鳥居等口號。 五四運動進一步推動了反封建思想的迅速發展,在破除迷信的運動中,佛教被視為迷信的宗教,是限制人的思想的宗教,是阻礙人類進化的宗教。 將佛教批判與解放思想結合起來,新文化運動將佛教批判置于更廣闊的天空上。
受到佛教一邊倒的批評,社會各界的非佛教復制品比比皆是。 例如:“起來,和尚青年! (一文真實照)在社會上發表的關于佛教的發言,除了冷笑、反對、誤解、懷疑、侮辱、中傷等之外,似乎也沒有得到其他的評價。
相當多的社會名流認為中國人中最沒用的是和尚,作為國粉非常推崇的近代文化名人胡適更具代表性地辛辣指出:“和尚不是人。” 因此,民國僧侶地位極其卑賤,小孩子見到僧侶也要罵禿驢,大多數人看到朝尼僧,都會叫囂倒霉! 真倒霉! 佛教在中國,老鼠過街的大部分人都在尖叫!
2.歷代民國政府嚴格管理佛教、道教、神祠。 五四運動于1919年5月4日爆發,但嚴格管制和打擊佛教等宗教,是中華民國于1912年元月正式成立以來堅定不移的施政方針。
2-1 .袁世凱主政管理佛教和道教的所有財產。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宣誓就任臨時總統,10月10日就任正式總統。 即頒布《寺廟管理條例(三十一條)》,將全國佛教寺院產納入社會公益事業,嚴格管理佛教和道教財產。 三十一條的實施重點:以寺的十分之七為校舍,以其余為僧道居住地的寺的田產等財產中的十分之七為學堂所用,其余為僧道之飯所用; 向朝廷明奏寺產總額,以表彰其僧道。 1912年,中國佛教教會、中華佛教協會、佛教大同會相繼成立,組織統一的中國佛教總會,要求政府保護佛教。 但是,1915年,袁世凱明顯廢除了佛教大會,大會被迫改名為佛教教會,在勉強維持到1918年之后,袁世凱再次廢除。
2-2 .徐世昌管制佛教道教蕭規曹隨。 袁世凱頒布的《寺院管理條例<三十一條》,各省軍閥、地方官吏以興辦教育慈善事業為名義,強制接受地方寺院,給佛教界帶來了致命的打擊。 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于尿毒癥不治,揭開了軍閥割據時代。 在全國僧尼、寺院處于放任自流、無人保護的狀態下,佛教界向政府提出了廟產保護對策13條。 1921年,民國總統徐世昌將《寺廟管理條例<三十一條》的編撰改為二十四條,但只刪除了細節,重要條文原封不動地保存下來。 對于袁世凱管理佛教和道教財產的一切政策,基本上都是蕭規曹隨。
2-3 .國民政府以反封建管制神祠、道教、佛教。 1928年北伐成功后,全國實現了形式上的統一,北洋政府時期結束,國民政府直接開展反宗教運動違反憲法,以破除迷信運動為理由,冠絕道教和佛教,極大地瓦解了自古流傳下來的文化。
1928年10月,國民政府頒布《神祠存廢標準》,廢除偶像崇拜和神祇信仰。 并編制了《淫祠邪祀調查表》,要求各地區分寺觀性質,填表上報,作為廢止的依據。 南京國民政府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通過了沒收寺產,充作教育費,將寺改為學校的決議。
1929年,國民政府相繼頒布《寺廟管理暫行規則》和《寺廟管理條令》二十一條,通過行政命令嚴格控制佛教、道教。 在北京成立了破除迷信會,呼吁政府命令所有僧尼還俗改業。 十月,北平鐵山寺被電車工會工人子弟學校劫持,白彥章、石又磊等毀壞佛像,驅逐僧眾。 而且,這種勢頭在全國愈演愈烈,全國到處發生了寺產沒收、經像焚燒、廟產興學的事情,四川省抽查寺產修理路燈。 近年來,破除迷信的運動很盛行,推倒佛像驅逐僧侶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隨后,在佛教界的多方努力下,1929年11月30日,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六十三屆會議通過了《監督寺廟條例》。 調整為監管寺廟,律令中明確了寺產管理4條大致如下:一、各級政府對寺廟只有監督權,不能處置寺產,有利于保護寺產,防止寺產流失。 其二、劃定寺產和私產邊界,防止寺產轉為私產其三、規定寺的正當支出和非法支出,防止僧道侵占寺的財產其四、確立寺產定期向政府報告的大致情況,防止僧道隱瞞寺產或擅自處置寺產。 但是,其中的該官署必須采取消除住持職位并將其逐出寺廟等項目,為官權插手教權而留有壓迫空之間。
特別規定了寺廟興辦公益和慈善事業的責任。 寺廟應當根據其財產狀況興辦公益或者慈善事業,寺廟規定每年應當分兩次向政府繳納興辦公益慈善事業的款項。 1932年9月頒布的《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規定了出資標準,隨后批準了中國佛教教會策劃的《佛教寺院興辦公益事業規則》。
3.不惜使用軍事手段直接驅逐僧尼。 在革命和廟宇的產興學浪潮中,毀壞佛像、驅逐僧眾的勢頭在民國愈演愈烈,甚至不惜采用軍事手段直接驅逐僧尼、燒毀寺廟。
1927年,馮玉祥統治河南期間,以打倒迷信為由全部沒收河南數百座寺廟產,作為日后抗日軍備的一部分,一律驅逐30萬僧尼,命令還俗,強制從軍。 開封相國寺是河南省的第一個剎那,該寺住持抒情法師勾結日本人,馮玉祥派出大批軍警包圍相國寺,驅逐所有僧侶,沒收寺院所有財產,將相國寺變成中山市場。 所有的佛像,除了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像之外,除了被認為有美術價值而被保存之外,都被破壞了。
東傳漢土第一座佛寺白馬寺、提達摩面壁九年禪宗祖庭少林寺等佛教重鎮,全部改為學校、救濟院、圖書館或娛樂場所。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軍閥混戰中,少林寺主持妙興,組織寺廟武裝,被吳佩孚擔任主編,少林寺成為吳佩孚部隊司令部。 結果,馮玉祥身邊的石友三不僅殺死少林寺200多名僧侶并武裝起來,還燒毀了少林寺。
繼河南省之后,陜西、山東、河北等地也相繼跟進。 因此,華北佛教幾乎滅絕,華北佛教的大部分財產,成為未來中國軍隊抗日的重要支撐。
據中華佛教總會報告,近期,奉天、吉林、黑龍江、直隸、山東、山西、四川、陜西、新疆、甘肅、兩湖、兩廣、河南、福建、云南、貴州、安徽、江蘇、浙江等省相繼奪廟產。 在團體的名義下,像教士一樣毀損者、捐贈過重者、下令還俗者、甚至各鄉董帶團鼓足勇氣,只要稍有反抗,就向其辦公廳報告,嚴令逮捕。
中華民國歷代政府到地方割據勢力,鐵腕般地管理著由佛教等宗教、佛教等宗教界和稍有公知的精英組成的國粉團,為什么要閉口不談? 為什么不要求執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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