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功事情”中毛主席來信”
紅網上的“私人公司的房子是犯罪被捕還是不逮捕? 檢察院是這樣說的… … ”的文案,沒有一個人不為義憤所驅使。 為了提高大家的認知,筆者找出了黃克功事件毛主席的來信。
黃克功事‘ 指1937年10月在延安,勇冠三軍紅軍將軍黃克功因結婚未遂射殺她的劉茜,被依法槍斃。 黃克功,當時26歲,少年時代參加紅軍、井岡山斗爭的士兵、二萬五千里長征的老紅軍、師級干部、四'; 渡過赤水(第二次的時候)立下了巨大的功績,從手臂到腳都有傷疤。 為革命,為人民流血。
死刑執行前,黃克功和他一起起義、戰斗,用真誠的眼球望著長征來的審判長雷經天,訴說了他最后的愿望。 如果死刑被執行,我愿意死在和敵人戰斗的戰場上。 如果允許的話,給我機槍,如果有執法隊的督軍,我就會死在和敵人的戰斗中。 如果不符合刑法的話,那就行了。 給毛主席的信說如下。 “我艱苦奮斗了十年,始終忠于黨的路線,允許我犯罪,為將來為黨盡最后一份忠,留下我的生命。
黃克功最后的希望是毛主席的信。 突然,一名工作人員快馬加鞭趕到,將毛主席的信交給了審判長。
雷經天同志:
你和黃克功的信,我都會收到。
黃克功過去的斗爭歷史很光榮,今天被處以極刑,我和黨中央的同志都對此感到惋惜。 但是,他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 是共產黨員、紅軍干部,如此卑鄙殘忍,失去黨的角度,失去革命的角度,失去人民的角度,如果赦免他,就不會教育黨,也不會教育紅軍,也不會教育革命家,更不會教育普通人。 因為這個中央和軍事委員會要根據他的罪惡行為,黨和紅軍的紀律把他處以極刑。 正因為黃克功與常人不同,正因為他是多年的共產黨員,也正因為他是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做。 共產黨和紅軍對自己的黨員和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普通平民更嚴格的紀律。 在這個國家危急、革命緊急的時候,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死在他那里,是他的行為決定的。 所有共產黨員、所有紅軍指揮官、所有革命分子,都必須把黃克功作為前車之鑒。 在審判大會上,除了在黃克功和出席群眾面前宣讀法庭判決外,請發表我的這封信。 必須給劉茜的家人安慰和關懷。
毛澤東
193年10月10日
民間公司犯了罪,要不要逮捕? 最高檢察長回答說:“為大局服務,是為國家快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服務。” 例如,民意公司的房子在當前國際經濟下行的壓力下,有經濟違法犯罪,同樣應該逮捕的話,如果起訴的話,是判處實刑,還是不逮捕都可以的司法政策; 允許申訴,不允許不申訴; 可以判刑緩期執行嗎? 我們認為非常有必要。 由于私人公司的房子逮捕了他,這家公司很快就垮了,有幾十名、幾百名工人失業。
黃克功事件已經70年了,殷鑒不遠了。 毛主席的信已經封印了70年了,有多少中國人知道毛澤東思想寶庫里有這么閃耀的寶藏? 這個寶貝是法律的基準線,紀律的基準線。 共產黨員要學她,人民解放軍要學她,司法人員更要學她,如果是革命家就要學她。 將毛澤東時代黨和紅軍鐵的紀律不可侵犯、執法如山的凜然正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正無私、光明磊落清白的精神境界,永遠高舉在各革命家,特別是高權重者面前。 2019年11月23日
本文:《““黃克功事情”中毛主席來信”》
心靈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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